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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基於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以下簡稱溫管法) 第13條對中央主管機關的要求,依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相關規範,每三年彙編溫室氣體國家報告。屆2018年,溫管法施行滿三年之際,臺灣各界已累積豐富而多元的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與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作為溫管法主管機關,彙編「2018年中華民國溫室氣體國家報告」,報告內容全面匯集我國推動因應氣候變遷相關作為與成果,涵蓋我國溫室氣體減緩政策、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氣候變遷觀測與研究、教育與宣導及國際合作等,乃至於地方政府、產業及民間組織的因應作為與氣候行動;本報告不僅象徵宣示我國正式邁入減碳時代,也代表我國願意共同承擔且落實國際減碳義務,與國際社會共同協力對抗氣候變遷的努力。 茲發布「2018年中華民國(臺灣)溫室氣體國家報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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